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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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通知

  2012年08月07日 16:17

药学院各专业毕业研究生:

根据《河南中医学院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要求,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于5月25日前结束。请各硕士点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和硕士学位申请有关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仍由学位分委员会组织进行,药学院应成立相应的论文答辩工作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专家担任,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其组成名单须在答辩前10日内报研究生处,并做好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聘请2名以上相应学科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名是校外单位的专家)。

2、各院部请及时通知毕业研究生,登陆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xx.cn/)“下载专区”下载有关表格,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后(含导师应填写的内容),于答辩前按学科具体要求交至各学科。

3、学位申请人员应在4月13日前向各院部主管部门提交8份硕士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印制)及科研原始资料,用于学位论文答辩。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学位申请人自负。

4、被抽取参加学院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和科研原始资料审核的人员,请于4月6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学位论文和科研原始资料提交。

5、各院部应指定专人对学位申请人所提交的论文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以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学位论文答辩前,各院部主管领导应组织专家对学位申请人员的科研原始记录等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6、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中的学科专业英文名称翻译必须规范、统一,具体内容请从下载专区下载: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英文名称翻译。

7、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印制论文,其中外封面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制。论文答辩结束后,申请人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学位论文,并将按规定印制好的学位论文及电子版于5月25日前向院部送交8份,经认真审核后,其中院部保存2份,学科保存2份,图书馆1份(含电子版),其余3份及电子版由院部按学科专业整理完毕后集体报送研究生处(其中电子版包含全文及论文大摘要,请按照学位类型、学科专业逐级建档整理)。

8、为做好博士授权建设单位验收准备工作,请各院部组织做好研究生填写业务情况表,包含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来源、发表论文、参与导师科研课题情况(表格从http://yjs.cxx.cn/下载专区下载),内容应准确、完整,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统一交至研究生处。(请按照学位类型、学科专业逐级建档整理)。

9、请毕业生根据提供的用户名、密码登陆河南中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211.69.32.174/yjs_www/)严格按要求填写学籍信息,信息如有错误或不完整,直接影响到向国务院学位办提交个人学位年报信息。

10、各院部组织本院部所属毕业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填报有关年报数据信息,登陆研究生处网页从下载专区下载表格(http://yjs.cxx.cn/),请填报者严格按照表格中批注要求及下拉列表中的具体内容逐项填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院部做好收集和审查、汇总工作,确保信息的可靠性,由院部于5月31日前将汇总表(科学学位、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类汇总)统一交至研究生处。

11、答辩过程中所填写的各种材料均由秘书负责,不得转给学位申请人本人填写和送交,答辩秘书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将答辩材料整理完毕,然后由院部于5月31日前统一交至研究生处(移交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见附件一)。

移交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
1、研究生学籍表 2份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份
3、硕士学位申请书 1份
4、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1份
5、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 2份
6、研究生授予学位登记表 2份
7、论文答辩表决票 5份
8、原始科研资料专家审核表 1份
9、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意见表 1份

以上材料请于答辩结束后3日内,由答辩秘书完整填写,签字签章后交各院部,然后由各院部按学科专业整理后统一交至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