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 2014年05月27日 09:09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习氛围,激励药学院广大学生参加各类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培养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特制定并实施如下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大学生的科研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调动广大药苑学子参与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将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融入教育教学过程和实践环节,使学生产生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动机,全面提高中药类和药学类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养目标
以获取知识为基础,以培养科研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为目标,努力提升药学院大学生的科研素质,树立以科研创新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既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更注重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三、实施项目
(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活动项目。
这是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简称挑战杯。“挑战杯”竞赛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另一个则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是全国最具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学生竞赛。学校按照国家及省里的组织安排,每年都会开展。
1.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竞赛活动。是为了引导和激励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提高素质,迎接挑战的精神,重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大学生人才。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活动。这项活动是以通过创业计划大赛搭建大学生创业设计交流展示平台,重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合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弘扬创新精神,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的提高和拓展。
时间:每年12月份开始进行。
参加对象:药学院全体在校生。
具体安排:每年12月份至4月份。请学校团委、校内外知名专家教授、优秀企业家对学生进行专题培训讲座。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培训会,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全面启动大赛。积极沟通联系专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组织好团队开展竞赛项目。按要求组织好学生科技作品的申报、初步评审和上报工作。为进一步激励全体师生参与课外科技活动的积极性,药学院拿出专项经费按学校1:1的比例进行追加奖励。
(二)大学生创新学习项目
此项目的开展是为了深化学校本科教学改革,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的独立思考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学生通过自主选择项目,进行以独立性思考和创新性工作为核心的研究性学习,探索和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学习模式,引导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进行基本的科研思维与科研方法的训练。学生在科研活动中既了解了科学研究整体过程,激发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科研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又培养了团结协作精神。
时间:每年4月份。
参加对象:药学院在校距毕业时间超过二年的本科生。
具体安排:每年4月初全面组织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好学生的申报工作。药学院拨出专项金费,对药学院创新学习项目进行资助。
(三)大学生科研苗圃工程项目
此项目是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人才培养和科研队伍建设,培养大学生勇于探索真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并同过此项目的开展提高大学生严谨治学、独立思考和实践能力,同时发现和培植有良好发展苗头的科研项目,加快大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时间:每年5月份。
参加对象:药学院在校距毕业时间超过二年的本科生。
具体安排:每年5月初进行宣传动员发动,积极引导组织好学生的申报工作。
(四)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药学院设立此项目,是为了进一步激发药学学子参与科研的热情,调动教师指导大学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积极性,也是为从中发现和培育优秀科研苗子,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到各类高层次科研活动项目中去,提高药学院整体科研水平,全面提升大学生的科研能力。
时间:每年4月份
参加对象:药学院在校距毕业时间超过二年的本科生。
具体安排:每年4月份,宣传组织好学生的申报工作,组织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专家委员会进行项目申报和评审,经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确定为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大学生创新学习项目申报,评选出最优秀的五个项目作为药学院重点资助对象,每个项目资助一万元,要求项目必须向“挑战杯”科技项目转化,这样既能让科研活动多层次多方位开展,拓宽了科技交流平台,也有利于大学生的科研能力得到更全面的提升。
(五)引导学生参加各类科研活动项目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层次的科研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全国中药、药学实验技能大赛、全国制药工程专业征文比赛、全国中药技能大赛等各类科研活动,为大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创造一切条件。
四、组织机构
为保障药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计划的全面实施,成立药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由药学院主管领导,办公室、教学办、学工办、学科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学工办。
药学院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