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 2019年01月02日 17:51
一、有关情况说明
1.此计分结果是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办法》校政字〔2017〕55号,《河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校政字〔2018〕111号,由药学院基层推评组依据2018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一线教师(不含绿色通道人员及兼职人员)提交的教学、科研、人事等《量化计分表》进行计分。
2.自公示之日(2019年1月2日)起,不再调整申报人员的“申报类别”。
3.受理各项业绩材料增添、更改的时间截止至2019年1月3日16:00;人事、教学、科研、学生活动分别由药学院党政办、教学办、科研办以及学工办受理。
4.量化计分结果在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人员按姓氏笔画名次排序),公示期自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4日16:00。公示期间对分值计算有异议者,可向相关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若有其他问题,可向药学院纪检员举报,举报电话:65962581。
二、2018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量化计分结果张贴在药学院公示栏(A259门口)。
药学院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