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 2019年01月03日 18:00
一、有关情况说明
1.此次公示的量化计分结果是基层推评组审核申报人员(不含绿色通道人员及兼职人员)新增材料后,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办法》校政字〔2017〕55号文件进行的修订,公示期至2019年1月4日16:00。
2.自公示之日(2019年1月3日16:00)起,不再接收任何新增的业绩材料。
3.公示期间对分值计算有异议者,可向药学院相关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若有其他问题,可向药学院纪检员举报,举报电话:65962581。
二、量化计分结果张贴在药学院公示栏(A259门口)(人员按姓氏笔画名次排序)。
药学院
2019-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