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 2019年01月09日 16:19
一、有关情况说明
1.此次公示是药学院基层推评组评议的最终结果,公示期至2019年1月10日10:00。
2、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以书面形式报药学院党政办;若有其他问题,可向药学院纪检员举报,举报电话:65962581。
二、2018年药学院基层推评组评议结果公示张贴在药学院公示栏(A259门口)。
药学院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