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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6年05月07日 11:03

为做好本年度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及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录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

二、总体要求

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指导监督下,由药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药学院成立相应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时成立博士招生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监督工作。

三、复试安排

药学院一志愿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附件。具体复试工作由各药学院组织实施,药学院根据中药学博士授权一级学科组织成立若干专家综合面试小组,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工作,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并配备面试小组秘书。面试时,监督小组应有人员全程监督。

、复试分数线

设置进入复试的英语与总分合格线,符合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环节。具体如下:

类别

英语

初试总分(三科)

中药学

≥40分

≥120分

、复试内容及成绩核定

(一)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养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的现场答辩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二)成绩核定

1.复试成绩:以100分计,复试成绩≥60分为成绩合格。

2.总成绩=初试总分/3×40%+复试成绩×60%。

六、录取

(一)按招生计划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拟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无上线生源的导师、有增量计划的导师可从所在学科专业内,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招收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且符合进入复试合格线的考生,但导师须全程参与拟递补录取考生的复试过程;

(六)同一导师考生如有总成绩排名靠前者放弃时,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替补录取。

(七)最终拟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

、其它

根据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凡拟全脱产学习并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均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凡拟在职学习、不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该类别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可以保证学习时间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携带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政治审查表,院部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另需携带本人按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86635559,曹老师;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教学实验楼A269;邮编:450046,邮箱:yxyyjsbgs@hactcm.edu.cn。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药学院

药学院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