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7日 17:00
为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规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培养选拔高质量人才,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结合药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强化资格审核,充分发挥“申请-考核”的优势,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报考我院“申请-考核”制考生,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
二、组织管理
1.药学院中药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冯卫生、雷敬卫
成员:方晓艳、朱鑫、刘瑞新、高巍
工作组:王瑞生、曹灿
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药学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协调处理药学院中药学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中有关问题;对本单位的招生结果负责。
2.药学院中药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监督小组
组长:杨昕
成员:赵杰、赵琪璐
药学院督查组设立督查举报电话:(0371)65962746,联系人:赵杰。
3.面试组织工作小组
由药学院统一组织,面试组包括考核专家组、督查、秘书等人员组成。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本人)。
三、选拔条件
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报考条件执行。
四、选拔流程
(一)综合考核
1.资格复审
药学院在综合考核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2.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作为面试中的重要参考。
(2)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知识结构、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重点考察其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能力;综合评价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
3.考核形式
专家组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类型及培养目标要求,可自行采用笔试、面试、实验能力操作、答辩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考核安排
时间:2026年1月13日,上午9点;
地点:教学楼A236
(三)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最终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
(四)拟录取工作程序
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审核后进行公示。
科研能力评价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公示期间,如考生对考核过程中公正性实名提出质疑,可以向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对院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意见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五、保障机制
严格执行《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详细记录考核过程,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申请-考核”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招生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属于考生问题的(如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影响考核、录取公平、公正行为等),对未入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属于工作人员或导师问题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导师招生资格。
学校研究生院和纪委、监察处组成巡视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研究生院同时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学校及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将对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和监督,学校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371-65575590;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监察处,邮编:450046,邮箱:jwhnzyxy@163.com。药学院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371-65962581。
药学院(中药制药技术与装备行业学院)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