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中药制药技术与装备行业学院) 2024年10月08日 16:11
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2025年河南中医药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及《关于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及“5+3”一体化转段生复试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招收推免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及组织管理
(一)我校不破格复试;
(二)采用线下复试;
(三)复试组织管理:
1、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雷敬卫
成员:方晓艳、朱鑫、刘瑞新、高巍、王辉、赵乐
工作组:朱志军、王胜超、张艳丽、张庆、秦中朋、郭静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药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药学院各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对本单位的综合测试结果负责。
2、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杨昕
成员:时博、王新灵
药学院督查组设立督查举报电话:(0371)65962746 联系人:赵琪璐。
3、面试工作小组
由药学院统一组织,专家组不少于5人,面试组包括专家、督查、秘书等人员组成。要求涉及推免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应为测试小组成员。
二、资格审查
(一)参加复试考生应按通知时间到所报考专业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参照我校发布的推免生章程和复试通知里要求执行。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10月10日,详见(附件1)药学院2025年招收推免硕士生复试日程安排表;
(二)复试要求
1、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四个部分,满分各100分。由药学院统一组织安排考试,面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综合测试(实验技能等)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考核形式,并组织实施;
2、最终成绩折算为100分,各部分比例为:专业课笔试40%、专业技能测试20%、综合面试20%和英语20%;
3、单项不设最低分数线,总分低于60分不予拟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由面试小组负责命题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5、依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进行公示。药学院组织各专业拟录取工作,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由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相关说明
1、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拟定不同的考试内容;
2、院部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招生计划。
四、体检
被拟录取的考生参加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复试领导小组要对本院(部)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及院部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药学院、研究生院、学校纪委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院(部)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六、其它
(一)院(部)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有关复试工作办法的培训,制定测试明确的评分标准,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质量。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行为;
(二)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试结束后存档备查;
七、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归药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考生投诉电话:药学院:0371-65962746;研究生院:0371-65998824 邮箱:hzyjsyzb@163.com;校纪委:0371-65575590 邮箱:jwhnzyxy@163.com。
附件1:药学院2025年招收推免硕士生复试日程安排
药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