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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药学院职称基层推评组评议结果公示

  2021年11月24日 09:16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河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版)》(校政字〔2021〕184号)要求,药学院于2021年11月23日下午4:30在A236召开基层推荐评议会议。基层推评组对申报人员个人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根据申报人员业绩计分、个人述职及思想水平等对其进行评定、打分。

现将评议结果进行公开展示,结果张贴在药学院公示栏(A259门口)。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4日-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报送药学院党政办王晴老师处。

药学院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