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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1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量化计分结果公示(第二轮)

  2021年11月23日 09:52

一、有关情况说明

1.此计分结果是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版)》校政字〔2021〕184号,依据2021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一线教师(不含绿色通道人员及兼职人员)提交的教学、科研、人事等《量化计分表》进行计分。

2.自公示之日(2021年11月22日)起,不再调整申报人员的“申报类别”。

3.量化计分结果在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人员按姓氏笔画名次排序),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3日9:00-15:00。公示期间对分值计算有异议者,可向相关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若有其他问题,可向药学院纪检员举报,举报电话:65962581。

二、2021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量化计分结果张贴在药学院公示栏(A259门口)。

药学院

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