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 2020年06月08日 17:51
药学院(部门/单位)拟采购超微量分光光度计(产品名称)进口设备,现将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0年6月9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5808412/16)和河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71-60190296)。
2020年6月8日
附件:1.专家论证意见 2.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