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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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公示

药学院  2020年06月08日 17:51

药学院(部门/单位)拟采购超微量分光光度计(产品名称)进口设备,现将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069日起至2020615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5808412/16)和河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371-60190296)。

                                       

202068

附件:1.专家论证意见 2.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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