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2、根据党委的决定,认真组织对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其他重大问题的案件,必须亲自找本人谈话。
3、经常深入实际,调查了解党员和处级以下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党风纪情况,并向党委汇报。采取各种形式,搞好教育,提高党员防腐蚀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接待和处理重要信件来访,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及党员违犯党纪的揭发、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负责处理侵犯党员民主权益的组织和个人,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承办上级纪委交办的事宜。
5、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