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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学院药学院分团委工作章程
2016-09-27 15:10   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河南中医学院药学院分团委是在院党总支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的药学院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河南中医学院药学院分团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院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第二章 分团委的组织建设

第三条:河南中医学院药学院分团委由药学院团员代表大会、药学院分团委各职能部门和本院各团支部组成。在分团委员会下以班级为单位设立团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分若干小组。

第四条:河南中医学院药学院团员代表大会是共青团河南中医学院药学院分团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两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院分团委全委会研究通过并报院党总支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分团委员会、团总支委员会由全院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全院团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参加才能召开,一般决议应由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始得通过。

全院团员代表大会职能;

(一)、听取、审议并通过上届分团委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分团委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分团委的工作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分团委委员会

(五)、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五条:分团委委员会在全院团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领导分团委的各项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汇报工作。

委员会职责:

(一)、选举产生分团委书记、副书记;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并报院党总支批准。任免分团委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二) 根据分团委章程和分团委决议,制定分团委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 在院党总支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并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四) 检查和监督院分团委、团支部各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及批评,审议分团委、团总支上一阶段工作,研究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并做出相应决议;

(五) 召集和筹备下一次全院团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第六条: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常委会职责:

研究、处理、决定院分团委工作中的重要事务;

任免院分团委各职能部门干部,并交由全委会通过执行;

召集全委会会议及部门负责人述职会。

第七条:分团委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组织部、宣传部两个部门,组织部负责分团委、团总支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宣传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

分团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药学院党总支和共青团河南中医学院委员会批准。

第三章 分团委的基本任务

第七条:药学院分团委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本院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技能。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开展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工作岗位。

(八)、做好对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学生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培养学生的各项综合能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锻炼大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

(九)、做好对各团总支的工作指导,有计划有组织开展有意义的活动,提高团组织在团员青年中的凝聚力和团组织本身的指导能力。

第四章 分团委的建设

第八条:分团委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不断加强团的建设。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把分团委建设成为团结教育全院青年的坚强核心。分团委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性统一思想和行动,必须把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以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三)、坚持先进性和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四)、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第五章 分团委的工作制度

第九条:药学院分团委总的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分团委的作风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规程,形成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

第十条:河南中医学院药学院分团委定期召开分团委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周一次,传达院党总支、校团委的指示和上级领导的决议,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听取各团总支工作的开展工作情况,布置和研究下一阶段的目标、任务。

第十一条:河南中医学院药学院分团委要及时了解全院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情况,认真听取团员和青年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分团委的工作。

第六章 分团委的经费

第十二条:分团委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校团委下拔分团委活动经费、院党总支关于团员活动专项经费、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由校团委按《团章》规定统一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药学院分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药学院分团委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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