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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学工办工作职责
2016-09-27 15:05   药学院

1、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思政人员的管理、考核并指导开展工作。

4、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及全院共青团工作。

5、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6、负责学生干部的配备、培养和教育。

7、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及学年鉴定工作。

8、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教育及处理。

9、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10、负责贫困生的界定及经济资助工作。

11、负责学生入学教育、安全教育、学生奖惩、毕业教育及就业指导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丰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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