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思政人员的管理、考核并指导开展工作。
4、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及全院共青团工作。
5、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6、负责学生干部的配备、培养和教育。
7、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及学年鉴定工作。
8、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教育及处理。
9、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10、负责贫困生的界定及经济资助工作。
11、负责学生入学教育、安全教育、学生奖惩、毕业教育及就业指导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丰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