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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2016-09-27 15:04   药学院

一、在上级领导下,负责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检查、督促、落实,定期进行总结。

二、负责全日制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纪安全教育等思想教育工作。

三、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奖惩、评先推优、鉴定等工作。

四、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组织发展工作。

五、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督促辅导员例行工作职责;抓好学生会和班级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协调班、团组织开展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和心理咨询及综合素质教育工作。

七、负责学生证、校徽的发放管理工作。

八、协助做好招生宣传、录取及新生复查工作;负责组织安排新生军训及新生入学教育、学生实习工作。

九、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并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药学院学工办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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